深圳书城宝安城L7-12************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2023年)》规定“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经资产经营单位内部审批,按国资监管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现拟对上述商铺公示3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深圳书城宝安城L7-12号商铺:建筑面积42.0㎡;用途:教育培训类。
承租方:邓加秀,租赁期限为1年。
公示的期限:信息发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公示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21日止。
联系部门:招商运营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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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