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韩城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宜阳县韩城渠灌区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代码:2410-410327-04-01-488165。
3、项目编号:宜阳工服招标(2025)0002号。
4、最高投标限价10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清淤疏浚、渠道护砌及渠系建筑物改建等。
6、招标范围:完成宜阳县韩城渠灌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7、建设地点:宜阳县三乡镇、韩城镇、柳泉镇。
8、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③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1月20日 至2025年01月2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局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宜滨新区创业路1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10号古都科创园B幢二楼
联 系 人:秦毅
电 话:******
监管部门:******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