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2024年小店镇板棚村至李村村************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人民政府2024年小店镇板棚村至李村村产业道路项目(二次) 2.2项目代码:2408-410326-04-05-540963******人民政府2024年小店镇板棚村至李村村产业道路项目(二次),主要内容包括修建小店镇板棚村至李村村产业道路,宽6米,4cm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长3.985公里,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0元。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4工期:90日历天。 2.15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16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2月04日 至2024年12月1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16号20幢3-1816
联 系 人:郭嵘
电 话:******
监管部门:汝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