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宣传部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灵宝市农家书屋更新图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08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BGZ[2025]010-ZC008-1 | ******宣传部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灵宝市农家书屋更新图书)项目 | 518000 | 518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项目地点:灵宝市境内;
5.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
3.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3供应商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时间,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3.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招标(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2、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4、本项目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响应文件。
5、本项目资格评审和业绩以响应文件为准,响应人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6、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7.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以磋商承诺函的形式替代保证金,磋商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