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SGZ[2025]020-ZC011-1 | ******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 520000 | 520000 |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办理CA证书链接:******/bzzx/008001/******/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3.评审打分部分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类相应内容为准。
4.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业绩情况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5.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7.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联系方式:******
4.监督单位:
******委员会
联系方式:0398-338019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