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4]081-ZC051
2、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西区综合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5月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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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4]081-ZC051 |
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有限公司 |
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南兴业大厦院内西3层 |
589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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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监理服务周期 |
质量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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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宝市城市西区综合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
李佳惠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贾宝勤、柴卫东、张婧炜(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1001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宝市西闫乡政府院内
联系人:祖先生
电话:******?
采购******有限公司
******街道西河雍大街003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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