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灵宝市2024年苏村乡周家原村高山蔬菜产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LBGZ[2024]153-ZC104-1 | ******人民政府灵宝市2024年苏村乡周家原村高山蔬菜产业项目 | ******.91 | ******.91 | 是 | ******.91 |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须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5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 (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